郭山澤/漫畫
  新華網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白陽 鄒偉)記者19日從公安部獲悉,自2011年“醉駕入刑”實施後,全國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較法律實施前分別下降25%和39.3%,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車被認定為犯罪。據統計,三年來公安機關平均每年出動警力2000餘萬人次,警車1200萬輛次,年均檢查車輛、實施唾液或者呼氣檢測近1億人次,累計查處酒駕127.3萬餘起,醉駕22.2萬餘起,全國無一例醉駕案件被法院判決無罪。
  據介紹,公安機關對待醉駕案件堅持嚴格執法、從嚴查處,不管什麼人,只要觸犯法律,堅決依法追究;發現違法辦案、干擾執法辦案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一律嚴肅追究責任。三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國家公職人員酒駕並抄告紀檢監察部門1400餘人,以實際行動破除人情、金錢、關係的“潛規則”。
  此外,公安機關依靠各部門推動建立酒駕醉駕保險費率浮動、單位管理責任倒查等制度,初步形成了綜合治理酒駕長效機制,同時在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部署集中整治。今年巴西世界杯期間,全國共查處酒駕3.4萬起,因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7.6%和33.8%。
  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2.6億輛、駕駛人數量接近3億人,今後仍將持續快速增長。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對酒駕“零容忍”,嚴格執法保持打擊力度,不斷鞏固深化酒駕治理成果,有力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守法、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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