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4日電(記者倪元錦)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政府外事辦和北京市教委14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外籍人員聘用工作的通知》,明確來京工作條件,進一步強化用人單位在外籍人員管理服務方面的主體責任。
  《通知》明確,外籍人員要來京工作,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年齡在18到60周歲;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關工作經歷,除語言教師外,外籍教師要具有5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對學歷不達標但來京承擔急需緊缺工種關鍵技術工藝研發任務的高級技能人才,應具有國外技術資格認證;外籍人員來京工作必須要有確定的用人單位,持有效護照,或是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外籍人員要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且從事的工作不能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範圍。
  若外籍人員是“千人計劃”“海聚工程”“融智北京計劃”等項目的專家,屬於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人才範圍,年齡可以放寬到65周歲,工作經歷年限也可以適當放寬。
  《通知》指出,教育、科研、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行業的用人單位,需要聘請外國文教專家的,須先取得“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後,再開展聘用工作。
  此外,用人單位應建外籍人員工作檔案,檔案中應包括勞動合同、有效護照和工作證件複印件、有效臨時住宿登記單、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日常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等內容。用人單位還應建立外事應急預案,發生突發情況的,要及時上報。
  決定聘用後,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得超過5年;同時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保障外籍人員的薪酬福利、勞動安全等合法權益。對於外籍人員非法就業、介紹外籍人員非法就業,以及非法聘用外籍人員的單位和個人,人力社保部門也將配合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通知》明確提出“提高外籍教師準入標準”。針對目前在華外籍教師素質良莠不齊、教學資格審核無統一要求的現狀,北京市將大幅提高“洋外教”入職門檻,要求應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國際通行的語言教學資格證書。
  據統計,目前在北京市長期工作的外籍人員達3.7萬餘人,主要來自美國、日本、韓國、德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取得學士學位占95%以上,主要從事信息、計算機、教育、咨詢、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工作。聘用外籍人員的單位達到1.1萬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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